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现将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》和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国务院

2021年9月8日